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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u博鱼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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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总体证券投资理财额度2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1%),其中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上限为255亿元,香港及海外股票等证券投资额度上限为25亿元。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效率、盈利能力以及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低风险理财、证券投资等方式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提高短期财务收益。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理财总额不超过380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80%),本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上限为355亿元,香港及海外股票等证券投资额度上限仍为25亿元。

  授权公司CFO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人对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进行管理,授权子公司在经审议的额度范围内自行管理其证券投资理财业务;公司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为355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占用香港及海外市场股票等证券投资未使用额度。

  授权TCLTechnology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TTI”,本公司于香港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在2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内,可在香港及海外市场从事二级市场股票及其相关衍生品投资、新股申购及基金投资等业务的管理。

  公司理财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事项之日止。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理财资金的来源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的用于证券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证券投资主要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运用;从期限看,证券投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公司的证券投资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的影响较大,存在系统性风险。公司已制定并发布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对理财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资金管理、业务风险控制、汇报制度、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执行该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证券投资资金的配置,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财务公司”)于2005年12月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2006年9月获得原银监会的开业批复,2006年11月8日正式开业运营,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6H34413000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C。

  截至2023年12月31日,TCL科技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共2家股东,其中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3亿元,占比82%,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出资2.7亿,占比18%。

  TCL科技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10)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11)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1

  1TCL科技财务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金融许可证》变更,上述业务范围源自《金融许可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财务公司已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授信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稽核监察、信息科技五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授信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信贷业务审查的权力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投资业务审查的权力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识别、计量、监测涵盖各项业务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稽核监察委员会负责制订对各项业务的稽核制度,制订监察制度,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信息科技委员会是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控的主管机构。各委员会均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岗位,前台包括公司金融部、现金管理部、机构市场部;中台包括财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后台包括人力行政部、信息科技部、稽核审计部,部门权责明晰。

  TCL科技财务公司依据《授权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层实行直接授权与转授权相结合的逐级有限授权制度,报告关系清晰。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项下,实行自上而下的授权,副总经理对总经理汇报工作。TCL科技财务公司由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各分管副总经理各自分管前中后台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部门经理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执行和汇报日常经营工作。

  TCL科技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收付款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开展业务,做到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TCL科技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boyu博鱼,成员单位在TCL科技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TCL科技财务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TCL科技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现金管理部所有手工业务均采用双人操作,一人经办,一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公司金融部以公司信贷规章制度为指导,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认真调查信贷业务贸易背景、资金需求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审查借款人提供的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贷款发放后,按季开展贷后检查,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TCL科技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部负责TCL科技财务公司内部稽核审计业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TCL科技财务公司的核心系统—资金管理平台集客户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管理于一体,融业务处理、流程控制、风险管理为一身,有效整合了账户管理、收付核算、信贷融资、信息采集、决策分析等一体化运作功能。TCL科技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系统实现授信管理、授信支用、对公合同出账、贷后管理等全流程线上化操作,对关键节点和操作实现系统化控制,有效化解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TCL科技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截至2023年12月末,TCL科技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2.41亿元,净资产20.51亿元,实现净利润1.4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经营情况良好。

  TCL科技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3年12月末未发现与TCL科技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3、监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关联公司在TCL科技财务公司的各项金融服务具体如下:

  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TCL科技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TCL科技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综上,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现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2024年拟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采”)发生非生产性物料采购、差旅服务等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6,6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34%;公司2023年与聚采实际发生的非生产性物料采购、差旅服务等交易金额为143,1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70%。

  因公司董事王成先生担任聚采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聚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F1栋203

  经营范围:电动机和传动系统、电气器材、照明器材、测试仪器及户外设备、气动工具、清洁及油漆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安全生产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焊接和车间供应设备、泵及管件、采暖、通风设备及空调、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制品、家用电器、显示设备、家具、消防设备、制冷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及器材、度量衡器材、摄影器材、建筑及装饰材料、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纸制品(不含出版物)、印刷机器、纺织服装、像塑制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品、礼品、厨房卫生间用品、农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音响器材及设备的零售、批发、设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家居用品的上门安装及维修;清洁服务;设备的租赁;招投标业务代理;提供招投标业务咨询;鉴证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食品、成品油、酒类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普通货运;建筑工程。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拍卖业务;二手车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聚采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37.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1亿元,资产总额15.66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董事王成先生任聚采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聚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聚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已与聚采签订《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2024年与聚采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024年1-3月,公司与聚采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5,06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与聚采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业务实际经营需要,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发生日常租赁业务。2024年与TCL实业拟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2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25%;公司2023年与TCL实业实际发生的同类交易金额为12,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24%。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廖骞先生、赵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56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亿元,2023年6月末资产总额1,133.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已与TCL实业签订《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

  公司2024年与TCL实业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024年1-3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60.2亿元。

  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鉴于公司与相关方的关联租赁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部分额度在同一控制主体间调剂的议案》。基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持续,本公司2023年年度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环鑫”)发生的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2,215,930万元。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高管沈浩平先生、闫晓林先生在TCL环鑫担任董事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实业、TCL环鑫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沈浩平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等公告。

  注: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度为2,215,930万元,在该预计交易方、交易类型范围内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2,129,445万元,未超过预计总额度。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56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亿元,2023年6月末资产总额1,133.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张少勇;注册资本:12.92亿港元;主营业务:制造TV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9.04亿人民币,负债243.77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8%,所有者权益5.27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主营业务:买卖影音产品及零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1.06亿人民币,负债90.89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0%,所有者权益0.18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雁飚;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新能源相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77亿人民币,负债34.53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7%,所有者权益1.24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26,716,500波兰兹罗提;主营业务:制造TV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54亿人民币,负债18.49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0%,所有者权益8.04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美元;主营业务:买卖TV产品及零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8.43亿人民币,负债120.27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2%,所有者权益-1.84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8,405,020墨西哥比索;主营业务:家电产品进口、出口、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69亿人民币,负债8.88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33%,所有者权益-2.18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黎建明;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新能源等相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07亿人民币,负债13.84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8%,所有者权益0.24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500万港币;主营业务:通讯设备分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2.44亿人民币,负债66.18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1%,所有者权益6.26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长坡;注册资本:103,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半导体器件等相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01亿人民币,负债0.91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所有者权益10.10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公司董事、高管任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董事,故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何军;注册资本:15661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及应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35亿人民币,负债9.89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6%,所有者权益0.46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因公司董事、高管沈浩平先生、闫晓林先生在TCL环鑫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环鑫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与TCL实业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TCL华星向TCL实业下属企业销售大尺寸液晶面板及相关产品,以及采购部品和材料,另有少量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TCL环鑫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公司子公司TCL中环与其日常采购及销售往来。

  上述关联交易方信用良好,履约能力强,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发生的交易未发生重大履约风险。

  2023年公司与TCL实业及子公司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TCL华星向TCL实业下属企业销售大尺寸液晶面板及相关产品,以及采购部品和材料。

  TCL华星为全球具备较大影响力的显示面板生产商,TV面板市场份额稳居全球前二,55吋及以上尺寸产品面积占比提升至79%,65吋及以上产品占比51%,55吋和75吋产品份额全球第一,65吋产品份额全球第二。TCL电子为TCL实业下属TV生产商。TCL电子2023年TV智屏出货约2,526万台,Omdia数据显示TCL电子2023年智屏出货排名全球前二,是包括TCL华星在内的面板企业的重点客户。公司子公司茂佳科技是出货量全球前三的整机加工企业,客户涵盖全球主要品牌厂商,随着品牌客户对面板厂商同时提供大尺寸模组及整机终端代工的需求加大,茂佳科技业务快速发展,对相关环节的部品、材料采购需求加大。

  基于公司、TCL实业在各自领域的行业规模及产业格局,公司与TCL实业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且为日常经营所需。

  显示面板产品标准化程度高,按月以行业供需关系进行市场化定价。TCL华星与TCL电子作为面板及整机的主流厂商,2023年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允。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部分额度在同一控制主体间调剂的议案》中的额度,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发生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未发生重大信用减值风险;同等交易价格与非关联客户不存在偏差。

  2023年公司与TCL实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双方产业上下游日常经营所须且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且已持续开展的业务,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计并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保持与头部客户的业务合作及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持续,实现公司业务稳健发展,预计本公司2024年度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内蒙古鑫环硅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鑫环”)、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环鑫”)发生的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346,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63.23%。

  2023年,公司与上述交易方实际发生的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131,4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0.28%。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高管沈浩平先生在内蒙古鑫环、TCL环鑫担任董事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实业、内蒙古鑫环、TCL环鑫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沈浩平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考虑到产能布局优化、贸易链路调整、市场需要变化等或有影响因素,为保障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规有序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上述关联交易的额度在同交易类别且同一控制下主体间进行调剂。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56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亿元,2023年6月末资产总额1,133.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主营业务:买卖影音产品及零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1.06亿人民币,负债90.89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0%,所有者权益0.18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少勇;注册资本:12.92亿港元;主营业务:制造TV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9.04亿人民币,负债243.77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8%,所有者权益5.27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何雁飚;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新能源相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77亿人民币,负债34.53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7%,所有者权益1.24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26,716,500波兰兹罗提;主营业务:制造TV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54亿人民币,负债18.49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0%,所有者权益8.04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美元;主营业务:买卖TV产品及零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8.43亿人民币,负债120.27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2%,所有者权益-1.84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伟;注册资本:59,213.1284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环保行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41亿人民币,负债0.38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所有者权益12.03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242,500,000卢比;主营业务:从事电视、空调、Sbar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分销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96亿人民币,负债10.58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52%,所有者权益-3.6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长坡;注册资本:103,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半导体器件等相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01亿人民币,负债0.91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所有者权益10.10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公司董事、高管任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董事,故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付绪光;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硅料生产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3.98亿人民币,所有者权益43.42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公司董事、高管任内蒙古鑫环硅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故内蒙古鑫环硅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张少春;注册资本:22,973.3227万美元;主营业务:电子产品贸易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3.50亿人民币,负债78.17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4%,所有者权益15.34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何军;注册资本:15,661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及应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35亿人民币,负债9.89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6%,所有者权益0.46亿元人民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高管沈浩平先生在内蒙古鑫环、TCL环鑫担任董事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内蒙古鑫环、TCL环鑫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来较大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公司已与TCL实业签订《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具体详见公司子公司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TCL中环,股票代码:002129)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联交易相关公告。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且持续开展的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并巩固与客户合作关系,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开展和业务稳健发展。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风险,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024年1-3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60.2亿元、与内蒙古鑫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2亿元、与TCL环鑫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0.2亿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与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boyu博鱼,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关联方组合、电费组合、光伏组合、半导体组合等,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其他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证据表明资产被闲置、有终止使用计划或市价大幅下跌、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商誉减值的处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先按照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商誉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024年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20,714千元,转回合计282,362千元,减值损失共影响利润总额-738,352千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值损失共影响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572千元,影响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8,572千元。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证券投资理财总额不超280亿元人民币,其中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上限为255亿元,香港及海外股票等证券投资额度上限为25亿元。

  2023年公司主要以闲置资金购买了债券、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集合信托计划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183.75亿元,报告期证券投资(不含委托理财)损益为1.57亿元。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的审批权限如下:

  2、授权公司CFO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人对(除TCL中环及其子公司外)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进行管理;

  3、上述审批权限如与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相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在公司证券投资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向公司外部和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泄露证券投资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信息披露工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的证券投资信息。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理财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种资产管理优化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公司的证券投资理财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的情形,公司证券理财投资主要投资方向为债券投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集合信托计划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低风险产品,上述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了短期财务收益。

  2024年,公司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通过低风险理财等证券投资理财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短期财务收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本次证券投资相关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boyu博鱼boyu博鱼boyu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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